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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58岁老人CT复查后身亡 家属状告医院重审近日开庭

2026-09-29 09:34分类: 茶叶资讯 阅读:

 

  云南网讯(记者 黄翘楚 夏方海)老人摔伤后住进医院,却在CT复查结束返回病房的转运途中身亡,家属质疑医院在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其死亡,并将医院告上了法庭,历经一审诉讼、败诉、上诉、发回重审后,本案于近日在云南会泽法院进行重审一审开庭。原被告双方针对患者死亡与院方医疗行为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负责患者转运的医务人员是否属于非法行医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交锋。

  事件回放:CT复查后转运途中患者身亡

  事情要从3年前说起,2015年,时年58岁的王大爷因摔伤头部,来到当地的会泽县中医院进行就诊。该院为王大爷进行了两次手术后,为进一步了解病情,医生给王大爷安排了 CT 复查,但就在这次 CT 后,王大爷突发呼吸、心跳停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一份当天的医院监控显示,做完 CT 的王大爷由家属及医生急匆匆地推离了急诊室,而王大爷转运车上的氧气枕已经干瘪,据家属叙述,氧气告罄是王大爷一行人匆忙往回赶的原因。此后一行人来到了住院部电梯内,医生掀开了王大爷的衣服,对其采取了胸部按压的急救措施。离开电梯后,本该供氧的氧气枕已经完全干瘪被放在一旁。王大爷家属介绍,王大爷返回病房后,医生采取了加压给氧、心电监护、肾上腺素等措施进行抢救,但王大爷仍不幸死亡。 

  而这也为双方之后3年的马拉松诉讼埋下了导火索,王大爷去世后,其家人质疑是医院的失误导致其死亡,但由于与医院协商一直没有达成一致,王大爷的家人将涉事的会泽县中医医院告上了法庭。

  鉴定意见书成关键:家属一审败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在一审中,病人家属认为,医院在王大爷已经肋骨骨折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胸外按压不符合医疗常规,质疑因此导致了病人的死亡,此外,患者家属表示医院在安排患者离开病房前往CT室检查时未作风险评估、未配备抢救气囊并带足氧气、未对脑出血和胸骨多根肋骨骨折这种特殊危重病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庭审前双方就整个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等问题协商选择到昆明市医学会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医院存在对患者病情变化的记录不够详细和对患者病情的严重性及外出检查可能会发生的危险未进行告知等过错,但均与患者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会泽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会泽县中医医院在对患者诊疗过程中虽有过错,但存在的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诊疗及抢救过程采用的方式均符合医疗常规。原告所提出的医院未带足氧气、对肋骨骨折患者进行胸外按压不符合医疗常规等诉求,与鉴定意见书中专家的分析说明和专家意见不符,对其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不予支持。

  宣判后,原告一方不服判决,认为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没有司法鉴定资质。未体现司法鉴定实质的内容,不能作定案的依据,而且鉴定时昆明医学会未将一审法院列明的影像资料作为鉴定检材,导致鉴定中缺失重要检材,因此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判决书,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曲靖中院于2017年6月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裁定撤销会泽法院一审判决,并发回会泽法院重审。

  庭审直击:转运医生无医师资质?新的鉴定结果是否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重审一审开庭前,经双方协商一致,由会泽法院委托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重新进行鉴定。本次司法鉴定收集了住院病历、CT片、转运影像资料等鉴定材料,最终分析认为,在王大爷复查CT时,医方和患方沟通告知不到位,未告知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转运途中医方对病人安全防范措施不严密,病人病情发生变化时,医方未对病人的呼吸和动脉搏动进行判断,且抢救措施不到位。

  最终鉴定意见显示,会泽县中医医院在为被鉴定人王大爷提供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与被鉴定人的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但因未进行尸体解剖,确切死因不明,参与度无法判定。  

  对于此次的鉴定结果,庭审现场再次引起了原被告双方的激烈辩论。被告一方认为,本次司法鉴定所使用的鉴定材料除第一组由人民法院提供的鉴定委托书外,其余证据均是由原被告双方独自向鉴定机构提供的,属于未经法庭组织双方质证并发表质证意见予以确认的鉴定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对此,原告一方表示,鉴定机构并没有采用任何非法院移送的材料作为鉴定依据,所以鉴定并没有任何瑕疵问题。而被告没有出具任何的证据来证明本次司法鉴定有实体或者程序方面的问题,因此法院无需审查,新的鉴定意见无需再次鉴定。

  此外,原告提出在帮助患者转运环节,唯一以医生身份参与的代某某没有医师资格证涉嫌非法行医,其在没有其他医生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了转运过程,导致在发生危机时,没有他人指导的代某某实施了错误的抢救措施,而转运中没有携带任何的抢救设备和药品,氧气又携带不足等问题,均可证实代某某存在过错非常明显。 

  被告方辩称,代某某是否涉嫌非法行医的问题需要通过其他行政和刑事方面的处罚才能确认事实,目前不能判断其违反行政法规。对于抢救行为是否合理,鉴定机构也未对此作出评判,原告方提出的结论并无依据。据了解,针对代某某可能涉嫌非法行医、会泽县中医医院可能涉嫌非法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家属方已于近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起控告,请求对会泽县中医医院及相关人员进行查处。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云南网将继续关注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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